什么设备是房产原值(房产原值包含)
今天给各位分享什么设备是房产原值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房产原值包含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房地产原值含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房地产原值5种不同住房的标准: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5、城镇***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取产权调换方式,被***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取产权调换方式,被***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据《信息时报》)
扩展资料: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为方便出售住房的个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加强税收征管,主管税务机关要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
地方税务机关暂没有条件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的,应委托契税征收部门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屋的哪些附属设备需要计入原值缴纳房产税?
房屋的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附属设备需要计入原值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收特点如下: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征收标准如下: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法》第三条 【纳税人】除本条另有规定外,应税房地产的产权所有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其经营管理者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为纳税人。应税房地产产权未明晰的,其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应税房地产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其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第一款、第二款所称“产权所有人”,是指国家颁发的法定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载明的权利人;所称“实际使用人”,是指产权所有人以外的对应税房地产享有事实上占有、使用的权益,并对该等占有、使用权益享有收益、处分权利的主体,不包括应税房地产之承租人。
第二条 【征税范围】房地产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全部建设用地及附着于其上的房产为征税对象(以下统称“应税房地产”)。
前款所称“房产”,是指固定于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附属于该建筑且能够增加该建筑物使用价值的非独立建筑物、构筑物。
哪些设备要记入房产原值,要最新的。
与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设备计入房产原值,如中央空调、上下水管道等。
房产原值包括什么
房产税计税原值是房产税从价计征中的一个指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房屋原值包括哪些?
问题一:房产原值包括哪些 房产原值按58+25+5+1.2=89.2万元入账,中央空调不论是否单独入固定资产都要交纳房产税
办公家具12万入固定资产
问题二:房产原值包括契税吗 房产原值中应包括契税和预售合同交的印花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及《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依此规定:契税和预售合同交的印花税应为购置中交纳的有关税金,应作为房产原值。
问题三:什么是固定资产(原值/净值)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根据这一规定,对属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只规定使用时间一个条件,对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同时规定了使用时间和单位价值标准两个条件。这样规定,可以不因价格变化引起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调整而调整。另外,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固定资产,还要视企业持有这项财产的目的是否为了长期使用,是否为了用于生产经营来确定。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估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务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问题四:房产税计税原值是什么意思 房产税计税依据
自用房产的计税依据是依照房产原值(房产原值包括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出租房产的计税依据是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工业用途的地下建筑,以房屋原价的50%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的地下建筑,以房屋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房产税分为从价和从租两种计算缴纳形式。
(一)从价计算
生产经营单位自用房产从价计征。 从价纳税的,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
房产原值,一般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值,这其中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电梯、升降机、电灯网、水管、煤气设备、暖气设备、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的价值。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二)从租计算
房屋出租的,根据房产税条例规定,依照房屋的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单位或个人将租用的房产再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收取的租金高于原支付租金的,应由转租者按其租金差额代缴差额部分的房产税。
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税[2000]125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哪些房产可以免征房产税?
根据有关规定:“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对按 *** 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需注意的是,一至四项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只要您用这个房子(自用/租赁)注册了,地税局肯定要收房产税的,在房产证下来之前,恐怕要由地税参考同类房产核定原值(或租金)来计算房产税。
问题五:如何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财税[2010]121号:如何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嘉市地方税务局近期应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嘉市房产及土地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后将确定新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并按照新依据计征两税。在此次清查过程中有子公司提出疑问:土地本身需要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建房时需要将土地价值计入到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又包括了该部分土地价值,是否存在重复计税问题。现就该问题进行解读: 2010年12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对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该文件第三条“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明确了土地价值也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税务局要求调整房产税计税依据理由充分。至于是否存在重复计税,则是国家税务总局应该考虑的问题,我们更应关注的是计入房产的土地价值如何确定。财税[2010]121号中同时明确“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综合起来该文件应当这样理解: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这种情况外,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一律按照地价全额计入房产原值计
2
征房产税,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例如,某工厂有一宗土地,占地26000平方米,支付价款26000万元,每平方米平均地价1万元,该宗土地上建筑房屋面积12000平方米,则该宗地容积率为0.46(12000÷26000=0.46),因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24000万元(应税房产建筑面积×2×土地单价=12000平方米×2×1万元/平方米=24000万元)
假如该工厂这宗土地其他条件不变,占地26000平方米,支付价款26000万元,每平方米平均地价1万元,该宗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该宗地容积率为1.92,则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26000万元。
该条规定可以理解为对企业减轻税负的利好政策,而非对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用地单位的惩罚措施。例如占地面积大而厂房少的工厂、大型堆场、仓储、物流的企业等,厂区空地较多,地价全额计入房产原值,税负较高,自2010年12月21日起,对这类“大地小房”的情况,即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允许按照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可以测算出这类企业计算房产税的地价将小于全部地价款,减轻了房产税负担。
财税[2010]121号文件发布后,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在税务处理上只有一种方法: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
3
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例如:某公司2008年建造办公楼,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成本为105万元,不包括土地价值。该宗地为本年新征,土地单价为每平方米150元,容积率为0.48(容积率为宗地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的比值),使用年限为50年。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因容积率低于0.5,应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以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缴纳房产税的房......
问题六:都什么计入房产原值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此外,还应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桥、水箱、冷暖气设备、中央空调(不包括窗式空调)、下水道、消防设施、舞台以及电灯网、电话网等项。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距离最近的探视井、气门或三通管算起(不包括探视井本身);属于房屋的电灯网、照明线路,应从进线盒或从电缆联接管算起(包括进线盒或联接管本身)或从磁管算起(包括磁管本身);电灯网、电话网都是指房产不可分割的整套电灯线路、电话线路,不包括灯头、灯罩、灯泡、电话机及企业平时零星添配以费用列支的电灯线、电话线。
3、计算房产税时,扣除比例是30%,即应按房产原值的70%作为计税依据,缴纳1.2%的房产税。 希望能帮助到你
问题七:房产原值包括哪些 房产原值按58+25+5+1.2=89.2万元入账,中央空调不论是否单独入固定资产都要交纳房产税
办公家具12万入固定资产
问题八:如何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笔者认为,该文件应当这样理解:除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这种情况外,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一律按照地价全额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现举例说明:
例如,某工厂有一宗土地,占地26000平方米,支付价款26000万元,每平方米平均地价1万元,该宗土地上建筑房屋面积12000平方米,则该宗地容积率为0.46,因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24000万元(应税房产建筑面积×2×土地单价=12000平方米×2×1万元/平方米=24000万元)
假如该工厂这宗土地其他条件不变,占地26000平方米,支付价款26000万元,每平方米平均地价1万元,该宗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该宗地容积率为1.92,则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26000万元。
该条规定可以理解为对企业减轻税负的利好政策,而非对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用地单位的惩罚措施。例如占地面积大而厂房少的工厂、大型堆场、仓储、物流的企业等,厂区空地较多,地价全额计入房产原值,税负较高,自2010年12月21日起,对这类“大地小房”的情况,即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允许按照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可以测算出这类企业计算房产税的地价将小于全部地价款,减轻了房产税负担。
财税[2010]121号文件发布后,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在税务处理上只有一种方法: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例如:某公司2008年建造办公楼,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成本为105万元,不包括土地价值。该宗地为本年新征,土地单价为每平方米150元,容积率为0.48(容积率为宗地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的比值),使用年限为50年。
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011年,因容积率低于0.5,应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以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缴纳房产税的房屋原值=1050000+150×1500×2=1500000(元)。
应缴房产税=1500000×(1-30%)×1.2%=12600(元)。
如果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011年缴纳房产税的地价=150×1500×2=450000(元)。
2011年缴纳房产税的房屋原值=1050000+450000=1500000(元),应缴房产税=1500000×(1-30%)×1.2%=12600(元)。
问题九:房产原值包含哪些费用? 11万计算
房产原值该如何确定?
根据房屋的不同来源分为5种: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安置住房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房屋原值为《***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被***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被***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房产计税余值计算方法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房产税***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阴阳合同”按孰高原则定房屋原值
百度百科-房产计税余值
关于什么设备是房产原值和房产原值包含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