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有哪些费用(继承房产有哪些费用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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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费用有哪些
(一)继承房产的手续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 继承房产公证 处 办理房产继承 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 2、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 房屋所有权 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 登记申请书 (收件窗口领取)。 (二)继承房产所需费用 1、 继承公证费 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 房地产评估 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第419号2101以上至1000 2.531001以上至2000 1.542001以上至50000.855001以上至80000.468001以上至100000.2710000以上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 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
父母房产继承需要多少费用
继承父母的房子需要交如下费用:
1、工本费,一般来说,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套550元;
2、税费,且印花税按万分之五收取,契税按百分之三收取,但法定继承免征契税;
3、继承父母的房子需要交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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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收费通常是多少都要交些什么费用
1、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100以下5。
(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扩展资料
继承流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继承父母的房产要交哪些费用
继承父母的房子 需要交的费用有: 1、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2、房地产 继承权公证 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 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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