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最新规定明细(房产税最新规定明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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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对免租期房产税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按照新的收入准则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一)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用新收入准则的影响主要是部分开发项目收入确认原则由原来的交付物业所有权特定时点一次性确认收入,改为认定为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房地产项目***用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2007.hk)已于2017年1月1日起率先***用新的收入准则,万科a(股票代号000002)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而中粮地产(股票代号000031)、保利地产(股票代号600048)等多家国内上市公司仍在***用旧的收入准则。
而从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申报来说,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在项目未完工之前,应按照预计毛利来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在项目完工当年的汇算清缴时,根据项目实现的实际毛利再对以前年度已经预计的毛利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
那么新旧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申报又有何影响?
会不会造成房地产企业的重复缴税和多缴税?
下面结合18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和17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对此作一简要分析说明:
情况一:假设a房地产公司从2018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a项目,2018年10月取得预售证,当期预售收入2亿,2018年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0.8亿,成本0.6亿。2019年未发生预售收入,累计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1.5亿,成本1.2亿;2020年2月交房。确认的实际收入2.2亿元,计税成本1.8万元,实际毛利0.4亿元。当地所得税预计毛利率15%,不考虑土增税、城建税等税种及相关费用。
2018年季度申报与年度申报:季度申报时,当期利润额0.2亿;按预售款2亿的15%,计算出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0.3亿,实际利润额0.5亿,申报缴纳所得税1250万元。年度汇缴申报,因相关收入不符合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应调减应税所得0.2亿,按3000万所得额申报,退税500万元。
一、2018年季度申报:
预缴税款计算
项 目
本年累计金额
营业收入
8000
营业成本
6000
利润总额
2000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3000
实际利润额(3+4-5-6-7-8)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5000
税率(25%)
25%
应纳所得税额(9×10)
1250
2018年度汇缴申报:
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21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22-26)
3000
3000
22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24-25)
3000
3000
23
1.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
20000
*
24
2.销售未完工产品预计毛利额
3000
3000
25
3.实际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26
(二)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28-29)
27
1.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
*
28
2.转回的销售未完工产品预计毛利额
29
3.转回实际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行次
项 目
账载
金额
税收
金额
调增
金额
调减
金额
1
2
3
4
1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
*
*
8000
11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办公地点交付开始申报哦啊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房产税和城填土地使用税应使用房产、土地明细申报表申报。2、纳税期限取纳税人税种认定的纳税期限,没有税种认定的则取系统默认配置的纳税期限。3、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方法征收。4、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半年、季、月。
生活当中各种各样的个体

经营户,或者是房地产商,在日常的运营过程当中,对于国家各种各样的税收政策要有一个最起码的了解。税收在申报的时间上也是有时间期限的,如果超出了缴税时间的话,那么对于大家来说除了需要补交相应的税费以外,还需要交纳一定的滞纳金。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期限
(一)按房产原值计缴的房产税,以及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即:纳税人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缴纳期数由各分局自行确定。对逾年度缴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按租金收入计征的房产税,其纳税期限以及纳税申报和税款的缴纳期限按照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及申报缴纳期限执行。逾期缴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2、市局《关于做好房产税扩面征收工作的通知》(东地税发〔2002〕193号)第五点中第(三)点、《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东地税发〔2003〕114号)第五点,分别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有关规定,购买的房屋,从交付使用(或签发产权证书变更)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市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地税发〔2005〕199号)第五点“购买的房屋,从实际交付使用之月起征税”的规定停止执行。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40号)有关规定,废止原东莞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税政三〔87〕48号)第二点“关于对已税房屋在中途停租停用,报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准的,连续停租停用一个月以上的,可退回停租停用期已纳税款”的规定
房产税如何做分录
1、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
房产个税新规定2022
卖房个人所得税2022新规定内容如下。
1、如果是新房买卖的,需要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
2、如果是二手房的,需要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如果符合满五唯一的话,是可以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的。
扩展知识:对于一手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如下。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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