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房产知识 67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以及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以及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例如:大修理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大修期间免房产税,大修理后作为厂房投入本单位使用时)。

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起止时间怎样确定

对于新建的房屋如何缴税,《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而房产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

缴纳房产税的时间应根据房产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而定。

纳税时间

1。纳税人应当将原财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当月起缴纳财产税。

2。纳税人应当自行新建生产经营用房,竣工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建筑企业建造的房屋,办理验收手续后,下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应当自住房交付使用后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买存量房,应当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手续和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之日起次月缴纳房地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地产的,应当自出租、出借房地产交付后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者交付后的次月起,自行使用、租赁或者贷款缴纳房地产税。

扩展资料:

付款方式

1、纳税人可以在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纳税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建立个人住房和房地产纳税申报和纳税绿色通道,专门窗口接受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纳税。纳税人通过印有银联标识的***POS机现场缴税,并领取通用缴款书。

2、第一个是税务局。纳税人可到房屋所在区县税务局纳税申报服务办公室专用窗口,通过带有银联标识的***POS机现场纳税。

3、第二个是银行。纳税人也可以使用***或现金到附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网点纳税,这些网点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

4、第三个是支付卡网站。纳税人也可以登录支付通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

一、正面回答

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如下:

1、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2、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分析详情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

三、房产税纳税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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