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对象和细则(房产税征税范围解释)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产税征收对象和细则,以及房产税征税范围解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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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房产税的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纳税单位和个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和计税方法
一、正面回答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从价计征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从价计征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二、分析详情
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 、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
一、正面回答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分析详情
一般来说,房产税就是以房屋作为征税的对象,然后要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是租金的收入作为计税的依据,然后向产权的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特殊的财产税。房产税还是一种为中外各国***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房产税可以为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做出重要的贡献,同时,还有利于加强房产的管理工作。对房屋的征税,中国自古都是有的。像周朝的廛布,唐朝的间架税,清朝初期的市廛输钞还有计檩输钞,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房捐等,都是对房屋的征税。住建部还要大力推进村庄的整治工作,房产税立法或者是含村镇房屋。像财政部、国税总局还有住建部联合发布了通知,一定要及时调整房地产的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三、房产税的征税类型
房屋房产税并不是对的房屋都征税房产税,而不仅仅是对城镇的商品房、经营性房屋征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税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税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房屋财产税,也是一种财产税,那么就是直接税。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房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屋房产税的地区 。房屋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范围征税房产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 房产税征收范围 。
1、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屋房产税并不是对的房屋都征税房产税,而不仅仅是对城镇的商品房、经营性房屋征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房屋财产税,也是一种财产税,那么就是直接税;
2、房屋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由于目前并无确定的征收标准,根据其他国家及试点城市的政策,大概的标准应该是从价计征或者房屋从租计征;房屋从价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屋余值计征。房屋从租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
在交纳房产税时候,大家可以根据上述方法来计算自己应该交纳的税费,及时的交纳自己的房产税,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房产税如何征收?
1、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在2011年1月28日其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距今已经超过7年。目前,房产税立法准备工作由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牵头研究。今年的立法工作***,已将房产税法列入预备项目,并且是立法项目的第一类,继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之后,房产税立法工作已经被提上日程。
2、需要强调的是,房地产税不会立即开始征收,而必须要通过一系列立法程序。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目前看,2018年是房产税立法比较恰当的时机。因为,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一个关键变化是,与过去两三年相比,目前整个房地产市场库存量明显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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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税对象
房产税征收对象有各类住人或存放东西的建筑物,即房屋。房产税按年征收,由房屋所有权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分期交付,产权未确定或房屋使用者非产权人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房产税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根据《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房产税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 、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如果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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