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税试点方案(深圳房产税暂行条例)

房产知识 541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深圳房产税试点方案,以及深圳房产税暂行条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2022年房产税试点的7个城市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深圳房产税试点方案,以及深圳房产税暂行条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2022年房产税试点的7个城市

产税的六个试点城市是陕西、宁夏、厦门、北京、上海和重庆。据了解,之后上海、重庆开始开征房产税,其中上海房产税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征收对象为试点范围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购两套及以上住房。新购住房包括二手存量房和新建商品房,征收对象也包括试点范围内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的新房。

但家庭住房单元数涵盖了征税范围内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拥有的房屋。只要产权人是纳税人,如果产权人是未成年人,就需要法定监护人纳税。税额为房屋市场交易价格的70%,适用税率暂定为0.6%。交易价格低于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2倍的,适用税率暂降为0.4%。

试点城市房产税怎么交?1.在鼓励生育方面,人均应该免。有专家表示,房产税试点城市的房地产税基本可以确定为人均免征额,鼓励生育,家庭多,免征额多。上海的试点面积是60平米,即人均面积在60平米以下的家庭不用交税,超过60平米的部分按照评估值交税。

2.如果按照欧美的惯例,税率在0.5-3%左右,国内应该也差不多。但是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不会征收房产税,因为宅基地上的房子根本不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不是征税对象。另外,房产税是每年缴纳的,不像契税、增值税等。只在房产买卖过程中征收一次。

3.事实上,重庆和上海早已开始征收“房产税”,需要每年按照认定的数额缴纳。其中,上海对第二套住房征收房产税,每户家庭有60平方米的免征额。税率是根据房子的价值征收的。重庆只对别墅和高档住宅征收房产税。目前我国开征房产税的条件已经成熟,中央已经明确扩大房产税试点。试点城市可根据中央安排和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因地制宜。

2022年房产税试点的15个城市

2022年房产税试点城市名单具体如下:一、上海据介绍,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统计部门每年公布。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还介绍,试点过程中应税住房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以一个三口之家的上海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已超过免税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而如果已有住房的人均面积已超过免税标准,则新购住房的全部面积,均按规定缴纳房产税。二、重庆重庆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1.2%。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取分步实施,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包括: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三、第二批试点城市名单国务院近日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地产业内分析预测,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受访专家认为,当前的改革方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向存量房征税是大势所趋,并可考虑先对小产权房课税。

新一轮房地产税或再试点,深圳、海南等哪些省市更适合?

最近房地产税的话题又热了。引发此轮关注的,是近期财政部发布的一则消息。该消息称,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寥寥数语,信息量却巨大,“地产税改革试点”几个字尤其博人眼球。业内分析认为,此次座谈会释放出在房地产税立法之前,或将先行开展房地产税试点的信号。

但是按照此前监管部门确定的“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原则,房地产税也有可能先立法再试点推行。

接下来,房地产税究竟会何去何从?

房地产税不仅针对“房”,还针对“地”征税

房地产是居民的主要财产,事关千千万万老百姓的生活。也因如此,与之相关的房地产税立法,格外牵动人心。

在5月11日之前召开的相关房地产税改革工作会议,其表述大多集中在立法层面,而此次四部门联合召开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却提及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这透露出什么信号?

“此次座谈会具有方向性意义,预示房地产税有望在部分地区先行开展试点。”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朱广俊表示。

我国对房产税开展试点是在10年前的2011年1月,重庆、上海两大城市开始试点房地产税范畴内的房产税。在朱广俊看来,上海和重庆试点的税都叫“房产税”,而不是“房地产税”,因为其范畴只包括房产而不包括地产,而将要推行的房地产税,房产和地产都包括其中。

“原来试点的房产税,征收的面比较窄,只针对房产;而此次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体制改革,不仅针对房产,还考虑对地产征税。比如一些人买了一片空地,放了几十年等着升值,当房地产税出台,这些闲置的土地也得年年征税。”朱广俊说。

回看2011年1月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虽然都只针对房产,但是,其着力点并不相同。

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主席、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原副主任顾云昌日前撰文表示,上海推进的房产税,主要是针对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买房的时候如果超过数量就应该要征税,但是不买房,就不存在征税的问题。而重庆的房产税主要是针对高档的住宅,特别是别墅来征税。所以,征税的方面和做法也不一样。

“根据上海和重庆的情况,在过去若干年当中已经推出了,也在观察执行当中。但现在看来,这个力度还是不够的,或者说在具体推进当中还有局限性。”顾云昌撰文表示。

上海、重庆、深圳、海南,哪里更适合试点?

根据5月11日召开的座谈会,坊间推测接下来或将推进新一轮房地产税试点。但是,到底是先立法?还是先试点?目前学界的分析并不一致。

朱广俊认为,房地产税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根据这个要求和程序,必然先立法。

也有观点认为有可能先行扩大试点。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施文泼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由于房地产税立法涉及面较大,涉及的税种多而杂,而立法所需时间又长,不排除通过全国人大授权部分地方***开展房地产税试点,通过试点积累更多经验,以推动更能为大家所接受的方案出台。

但是,房地产试点若要推行,将会选择在哪些城市进行?这也成为学界讨论的重点。

有观点认为,上海、重庆作为此前试点房产税城市,已经拥有房产税试点经验,理应作为新一轮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但从当前上海、重庆试点运行情况看,房产税试点的效果并不显著。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彭旭辉表示,上海、重庆此前房产税试点效果不佳是由于其税率太低、覆盖面小等原因,两地应利用原有的经验基础,继续强化相关试点工作,提高房地产持有环节的开征税率标准。

除此之外,业内比较倾向作为先行示范区的深圳,以及作为自由贸易港建设基地的海南这两个地区进行试点。

朱广俊表示,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得益于深圳勇于打破原有思维、敢于往前走的优势,在深圳试点房地产税比较合适。而海南作为自由贸易港,改革推进速度快,加上其住房问题相对简单、推行阻力相对较小,所以在海南试点也具有优势,“尤其可以考虑在南沙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税试点。”

到底是否需要再试点,以及上海、重庆、深圳、海南等地区哪个城市更适合试点,目前还充满各种不确定性。

顾云昌撰文表示,中央没说按照上海为主、重庆为主,房地产税的做法和房产税不一定完全一样,所以,这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将来到底以什么形式来征,征多大的范围,有没有优惠减免等等,都需要认真解决。

房地产税此前为何久拖未决?

对于财政部5月11日召开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一位受访专家表示,其透露的信息表明,房地产税立法方案应该已经成型,目前到了试点推进阶段,只是何时立法推出的问题。

按照此前监管部门确定的“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原则,立法是房地产税的关键性节点。

但是,由于房地产税立法涉及面较大,涉及的税种既多又杂,而立法所需时间还比较长,据此,施文泼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由于立法程序比较严格,程序延续时间比较长,在房地产税立法落地前,可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房地产税的前身是物业税。2003年,我国开始提出物业税改革,从彼时算起,我国的房地产税已历经18年之久。而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时间是2013年,屈指算来,至今也有8年。

2018年的***工作报告提及了房地产税,指出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张业遂也在2018年3月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房地产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房地产税之所以久拖未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此前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访表示,“房地产税法应该在什么时候出台,应该解决什么样的问题,目的是什么,宗旨是什么,这些都很重要。立法有法定程序,出台也需要时间。”

据了解,我国立法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第一,立法议案的提出。第二,立法议案的审查与列入立法议程。第三,立法议案的讨论(包括公开征求意见)。第四,立法议案的修改。第五,立法议案的通过。第六,新法律的公布。

房地产税立法或在“十四五”落地?

虽然房地产税方案仍未推出,但在近期,有关房地产税的信息日渐多了起来。

在5月11日四部门召开房地产试点工作会议之前,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5月6日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提到,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4月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发布会上,财政部财税司司长王建凡表示,下一步,将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占税收收入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总体来看,到目前为止,官方一直表态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但是到底怎么积极稳妥推进,具体部署上没有进一步的说明。

朱广俊表示,“我理解的‘积极稳妥’推进有两层含义,首先说明出台房地产税这个事情非常重要;其次如果要出台,的确有很大难度,必须要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把各种意见、各种情况综合起来进行认真考虑。由于房地产税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还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积极稳妥推进是必须的,也在情理之中。”

记者注意到,在2020年和2021年召开的全国两会,该年度***工作报告均未提及房地产税,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放缓。3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当房地产税立法出现在“十四五”规划纲要,是否意味着在未来五年要完成立法工作?

施文泼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房地产税法列入了本届人大的立法***里面,最理想的结果,就是在本届人大任期内把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完成。

深圳房产税最新政策

自2016年2月22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扩展资料:

房产税注意事项: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拟发租房新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房产税起步或这样征收,这2座城市有望最先试点

近年来,房地产税改革的总体思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逐渐为大家所接受。每年均有消息提示,房地产税法草案起草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不过,全国层面的方案尚未与公众见面。

今年以来,有关房地产税的吹风有所增加,且风向有所转变。中央高层释放信号,希望加强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财税政策研究。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人主持召开座谈会,更是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推至公众视野,还听取了部分城市***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由于全国层面的房地产税法草案难度较大,房地产税改革有望先行扩大地方试点。

可能先行扩大试点

进入2021年,官方对房地产税的态度更为积极,除了一如既往强调立法工作,还明确提出了“改革试点”。

3月24日,财税工作座谈会召开,提出财税政策研究的三大重点,其中之一就是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这是官方首次提及房地产税试点。虽然十年前上海、重庆开展“房产税试点”延续至今,重点都在对个人住宅征税,但与“房地产税试点”尚有一字之隔,内涵也有所变化。

2017年10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首次明确了房地产税“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不过,房地产税法草案始终处于起草阶段。比如,2018年3月,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2020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草案。

草案未正式提交审议,有认为房地产税牵涉甚广,立法存在难度;也有认为,不宜选择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时候出台等。不过,可以预见的是,即便草案提交审议,可能面临一审、二审、三审较长周期。

“如果扩大试点范围,这跟之前定的方向不同。如果全国人大授权试点的话,房地产税立法步伐可能放缓,因为试点可能一试好几年”,有财税法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2001年上海、重庆开展房产税试点,是在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对原本不征税的住宅开征房产税。但是,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下,并没有“房地产税”这一税种。按照之前的思路,是要先对房地产税立法,再分步推开。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由于全国层面的立法有困难,未来有望先行展开房地产税试点。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施文泼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房地产税立法各方面争议较多,立法暂时打不开局面的情况下,不排除通过全国人大授权部分地方***开展房地产税试点。通过试点积累更多经验,推动更能为大家所接受的方案出台。

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熊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现在跟原来的思路有些变化。开展房地产税试点,可以帮助房价调控压力较大的地方缓解压力。这也在对外传递信号,在控制房地产投机炒作方面,有更多财政工具和法律手段。房地产税能在一个地方试点,也可在其他地方试点。

哪些地方可能先行试点?

施文泼表示,最近一年来,部分地区房地产比较火爆,这是推进房地产税试点的一个原因。房地产市场有比较大的炒作迹象的城市,可能会进入试点范围。

“深圳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申请房地产税试点授权,有这样的政策空间。海南自贸法出台之后,海南也具备先行先试的可能性”,熊伟表示。

熊伟进一步指出,即便房地产税法方案出台,也不能马上实施,仍要借助地方进行二次立法。因为各地房地产结构、居民需求、财政状况等有差异,不可能全国确定统一的扣除标准、税率,这些都要给地方以空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要适当下放税权,由地方根据情况来确定减免面积及税率等,为分步实施留下空间。由于各地差异较大,选择一些地方试点,有利于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有专家建议海南及深圳先行试点,两地房产拥有者部分来自全国各地,产生的调节效应覆盖面更广。

楼建波表示,房地产税是长效机制的一环。需要住房保障、租赁市场等多项举措,综合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房地产税一出台,房价就应声而下的情况不会出现,未来可能会对人们的收入财富配置产生一定影响。

2001年,为了调节居民收入、引导合理住房消费,上海、重庆率先开展房产税试点。上海试点覆盖全域,主要针对新购住房,按市场交易价计税,给予一定免税面积。重庆试点适用主城九区,主要针对独栋别墅、新购高档住房、外地投资者新购住宅等。

未来房地产税试点方案,为外界所关注。早在2018年,史耀斌表示房地产税是世界通行的税种,对房地产这类财产征税,主要用于调节收入分配。它有一些共性,比如对所有工商业和个人住房,按评估值来征税;给予一定扣除标准,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一定减免;为地方税,用于地方教育、治安等开支;税基确定较复杂,要有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

施文泼表示,房地产税试点方案可以从较低税率起步,并充分考虑到民众的基本住房需求。也就是说,对于满足基本住房的需求,不会产生太多税收负担;那些拥有多套房,且不断进行买进卖出的,会增加其税收负担。房地产税主要通过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防止过度炒作,来发挥调控作用。

“从2003年物业税空转以来,我国在评估制度方面一直有探索。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根据房产评估值来征税,这样比较公平。另外,税制中应该考虑到,对于那些持有房产,但是没有收入能力的群体,应该给予一定优惠”,施文泼指出。

熊伟表示,未来进行房地产税试点,应该把所有类型的房产都纳入,不能只选择部分特定房产。像目前产权界定不够清晰的小产权房,也可以借试点啃一啃硬骨头,不能每次试点都绕着困难走。也可通过试点探索柔性或硬性征管方式,破解征管难题。

“房地产税对普通家庭不会有太大影响,主要针对炒房、投机行为。开征房地产税会考虑居民基本居住权,有一定征收门槛,一般的普通家庭是够不上这个门槛的”,熊伟表示。

关于深圳房产税试点方案和深圳房产税暂行条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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