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的申请(终止房产税土地税申请怎么写)
今天给各位分享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的申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终止房产税土地税申请怎么写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房产税没在电子税务局及时中止怎么办
可向税务机关办理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也可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义务终止。
1、需纳税人登录到电子税务(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及校验码)。
2、点击“税源登记”。
3、点击“房产税源税源信息***集”就进入到了信息***集的界面了。
4、勾选上需要终止的房产信息,并将滚动条向右移动。
关于终止房产税的情况说明怎样写?
不用填写书面情况说明,按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税指南操作:
【事项名称】
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
【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可向税务机关办理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也可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义务终止,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3.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办理材料】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 报送资料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点击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方式)
2.网上办理
电子税务局:是(√)否( )电子税务局
移动终端(税务局):是( )否(√)
微信(税务局):是( )否(√)
【办理机构】
税务机关
【办理时间】
1.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变更住址、产权转移、新建或购置房屋,房屋添建、改建或改装,免税房产出租或用于生产、营业,变更承租人或租值,以及房产停租的,应于变更、转移、竣工、购进、开业、出租、停租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
2.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广东发生房产转让,房产信息***集“义务终止”功能如何操作
发生房产转让时,请在“房产税税源信息***集(优化版)”中进行“义务终止”操作。1.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集(优化版)”界面,在转让房产信息对应栏目点击“业务终止”;2.填写“房屋出转让时间”(填写转让房产当月最后一日),然后点击“纳税义务终止”。完成“义务终止”操作后,在申报房产税时,该房产从值部分和从租部分的申报数据会截止至房屋出转让时间;注意:如“义务终止”操作有误,可进入“撤销终止”界面,点击“撤销义务终止”,系统将返回“义务终止”前的状态,可以重新操作。例子:企业房产税从值和从租均为按年申报,从值和从租***集信息由2017年2月起,2017年10月8日转让房产(注意:此处仅作例子,房屋转让时间应填写转让房产当月最后一日)。1.进入申报2017年全年的界面,系统带出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的数据。2.操作义务终止,填入房产出转让时间,纳税义务终止后再进入申报界面,系统仅带出从值和从租2017年2月至10月的数据。如果义务终止后进行撤销终止,申报界面重新带出2017年2月至12月的数据。
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的申请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终止房产税土地税申请怎么写、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的申请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