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房产税几月份交(2021年下半年房产税)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下半年房产税几月份交,以及2021年下半年房产税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缴费途径:
1、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通用缴款书》;
2、第一个是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通过pos机当场缴税;
3、第二个是银行。纳税人也可到房产部指定的银行网点使用***或现金缴税;
4、第三个是网站。纳税人还可以登录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2、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从价计征得,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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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2下半年房地两税申报缴纳期限
9月1日至15日。房土两税指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截止2022年12月8日,四川省下半年房地两税申报缴纳期限是9月1日至15日,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022年下半年房产税征收时间
2023年1月3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2022年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顺延至2023年1月3日。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是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
房产税每年几月份申报
纳税申报时间是分税种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一般是下个月的1-15号源税为下个月的1-10号。房产税按照房屋所在地,如果纳税人的房产在不同地方,那么就要按照房屋不同的地点分别向税务机构进行申报缴纳。若房产税是按照房屋的原值计算的,那么企业按季度,个人半年分期履行房产税的缴纳义务,并且要在期满之日开始15天内进行申报纳税,如若是按房租进行征收的,房产税则需要按月进行缴纳税款,时间为收取租金次月的十五日内进行。另外,在房产税的计算问题上,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9月1日至15日。为简化办税手续,也可于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一次性申报缴纳全年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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