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产中心***(长春房产信息中心)
今天给各位分享长春房产中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长春房产信息中心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电话是多少
- 2、长春房产备案网如何查询?长春房产备案流程是什么?
- 3、长春住房保障网
- 4、长春房产局咨询电话是多少?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在哪
- 5、长春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
- 6、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便民电话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电话是多少
买房时需要花费一笔不小的费用,因此购房者在买房之前,会对房屋交易流程进行了解,以免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那么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电话是多少呢?房产交易流程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电话是多少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服务热线为0431-88730860,所处位置在长春市大经路1130号,上班时间从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八点三十分到下午四点三十分,节假日休息,大家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之前,可以先拨打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电话进行咨询,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房产交易流程有哪些
1、找到合适的房源后,需对房屋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并要求对方出示合法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身份证等,如果所购房屋为二手房,还可以要求对方出示购房凭证,如契税***、房款支付凭证等,以次确定该房屋的产权归属。
2、确定房屋产权没有问题后,双方即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房款,如果购房者不是全额付款,还需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办理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流水账单及收入证明等材料。
3、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申请过户,并缴纳相关税费,购房者拿到房产证之后,需到贷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手续,之后银行会将贷款打入贷款人留下的银行账户内,购房者只需按时还款即可。
上述内容主要所描述的就是小编对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如何操作?房地产交易时应该注意什么的全部介绍,房地产交易时的流程不简单,因为其中有许多的小细节,如若没将一些细节弄清楚,那么日后引发问题的几率也就很大,而一些要求我们去注意的事情,大家看后也要记住。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装修知识,可以关注齐家网相关资讯。
长春房产备案网如何查询?长春房产备案流程是什么?
在长春,很多购房者们都不清楚房产备案的信息,现在因为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我们在备案房产的时候,可以在网上进行了,只要了解清楚了网上备案的方法之后,我们就能够将长春的房产进行成功的备案。那么,长春房产备案网如何查询?长春房产备案流程是什么?
在长春,很多购房者们都不清楚房产备案的信息,现在因为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我们在备案房产的时候,可以在网上进行了,只要了解清楚了网上备案的方法之后,我们就能够将长春的房产进行成功的备案。那么,长春房产备案网如何查询?长春房产备案流程是什么?且听我分析下。
长春房产备案网如何查询?
1、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由于商品房购房备案查询网站不是统一的,所以你还得到地方商品房购房备案查询网站查询。你只要到百度上打上你当地的房产管理局的***就可以了查询到了。
2、房产登记信息到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即可。权属证查询:权属证和共有权证是国家地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属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长春房产备案流程是什么?
1、首先是审查。在长春工作站内勤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房屋备案登记的出租屋,将原件还返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资料送街出租屋管理服务税收员复查,对不符合登记备案的出租屋,将相关资料退还申请人,并耐心说明原因。
2、再一个就是复查。街出租屋管理服务税收员接到申请人的资料后,对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检,符合登记备案的,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通知工作站内勤岗领回相关资料。
3、然后就是交付。街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站内勤岗负责把《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交付房屋租赁备案申请人。
4、质量监督。下一环节监督上一环节的办理质量,上一环节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即时填写《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进行纠正,经下一环节验证确认已符合规范要求时,再继续办理。
上面的文章便是我给大家解读的关于长春房产备案网如何查询以及长春房产备案流程是什么的详细资料了,希望能够对有需要的朋友们有所帮助。其实在长春房产网上备案的时候,大家可以按照网站的提示进行,实在不会可以电话咨询一下客服。
长春住房保障网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长春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首山逸居小区内的2600余套公租房有望下月进行配租。
30平方米住房 每月只需170多元
为全面掌握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对象相关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准入条件,去年6月8日至7月8日,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状况调查。
目前,长春市在建的公租房有2万套,预计今年竣工的公租房有2600多套,将于11月起配租。
截至目前,已有许多市民进行了申请,相关部门审核结束后,配租工作将正式开始。
据介绍,公租房每平方米每月的房租费用是3元,物业费每平方米0.3元,***暖费每平方米29元,这些费用加在一起平均到每个月,按30平方米计算,费用需要170多元钱,按60平方米计算,需要300多元钱。
长春公租房怎么申请?
根据《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取实物配租方式,首先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新就业中专以上学历无房职工和有稳定职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并逐步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保障。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累计2年以上(含2年);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市级以上劳模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对于一些人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各级***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无房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优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或者发放租赁补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什么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主申请人向长春市住房保障部门设立的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点提出申请,同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有稳定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本市户籍的无业、个体工商户或离退休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调查后出具收入证明);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户籍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财产及有关信息核查委托书》;依据有关规定不受收入限制及优先保障的家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按条件抽签或摇号确定轮候顺序
申请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申请时间、选择的保障性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等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轮候顺序,建立轮候名册。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主要***取抽签或者摇号方式进行,对当次未能获得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继续实行轮候,进入下一轮实物配租。在有房源的情况下,经过3次抽签或者摇号仍未获得配租的,可以直接享受实物配租。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先公布信息,然后,抽签或者摇号。再经过公示—发放实物配租通知书—签订合同—办理入住的程序。
6种情况将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享受住房保障的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并责令其按照市场价格补交房租,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该家庭5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未如实申报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信息,***取提供虚***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
2.出租、出借保障性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房屋结构且拒不整改的;
3.违规转售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的;
4.无合理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在承租的***完全产权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交纳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6.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当事人对取消其保障资格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做出决定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诉。
来源 2013年 东亚新闻 网
长春房产局咨询电话是多少?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在哪
长春房管局电话:0431-81810101
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地址:超达路333号市***南侧邮政物流西侧102国道旁。
信息来源:
长春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
一、负责全市房产产权登记管理,核发房产产权证书;负责全市房产产籍登记造册管理;负责全市房产抵押登记管理、商品房银行按揭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
二、负责全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受理房产买卖、交换、赠予、租赁的申报,并进行审核、登记和鉴证等工作;监督房产交易行为,查处违法交易。
三、负责全市房产中介服务管理(包括评估、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对申报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审批或办理报批手续;负责对房产中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开展房产中介服务行业学术交流活动;拟订房产中介服务管理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机构审批;负责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组织参与全国和全省物业管理优秀单位和示范单位考评活动;拟订物业管理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便民电话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办公室 : 81810101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 40089***555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B座大厅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长春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中心)
咨询电话 : 4008998555
办公地址:大经路 1130 号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
销售咨询电话 : 81810127
综 合 部 : 81810102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8楼
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 81810601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4楼
长春市房产档案馆(长春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综合科 : 81810350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4楼
受理科 : 81810370、81810371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B座大厅
长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81810260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5楼
长春市双阳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4224166
办公地址:长春市双阳区甲一路南银瀑广场东
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81810323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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