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设计问题找谁赔偿(房屋设计问题谁负责)

房屋设计 482
今天给各位分享房屋设计问题找谁赔偿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房屋设计问题谁负责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 1、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哪个部门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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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哪个部门最有效

房屋质量问题投诉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找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如果是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找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3、同时,较为专业的质量鉴定,***部门会寻找第三方中介机构,如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有关的质量评估。对房屋质量的认可,一般可以找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定。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赔偿?

房屋是在成立工作与生活立足的问题。为了保证居住人的生命安全与合法权益,房屋的质量问题是一个极其关键的问题。当房屋质量受损时,居住人有权利向相关机构提出赔偿。那么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赔偿呢?下文中就给出了解答与分析说明。 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赔偿? 房屋有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追究其 违约责任 。对于房屋出现的塌陷情况,如果有修复的可能,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维修排除妨害,如果无法修复,你可以要求与开发商 解除合同 退房 ,要求退还你房价款,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向你支付约定的 违约金 ,或者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当然,对于质量问题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或者无法确定,可以申请房屋评估机构做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也可以 委托律师 代为 诉讼 。 ***需要到被告所在地***,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 证据 情况等来确定。 如何处理 房屋质量*** 商品房 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针对有关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 购房 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得出分析,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赔偿该问题来说需要根据具体的房屋条件判断。按照规定来说,房屋质量问题一般都为开发商的责任,居住人可以通过当地物业找到开放商方面,对于不予赔偿和处理问题的情况,居住人可以向当地***提***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楼房质量问题找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建筑单位施工设计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遭受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发包人承担还是由施工方来承担

你好

此先由建设单位 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是建筑单位的设计缺陷造成的,所以,施工单位赔偿后可以向建设单位追偿。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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